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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視通報道:【重磅】山東河北多地發文推動裝配式建筑,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圖文)

時間:2021-03-02 10:41:18 來源: 作者: 瀏覽量:

【重磅】山東河北多地發文推動裝配式建筑,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來源: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綠色裝配式建筑產業分會。山東濰坊市住建局關于2021年裝配式建筑面積應用比例要求的通知。

河北│加快裝配式發展,十部門印發《保定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附件

保定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實現我市綠色建筑發展目標。根據省住建廳、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冀建節科〔2020〕4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屆九次、十次會議精神,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以推進建設行業供給側改革和高質量發展為著力點,堅持政府引導、全面推進、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的基本原則,從政策法規、體制機制、標準規范、技術推廣、產業支撐等方面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 2022 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92%,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25%,綠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應用占比達到50%。

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增加星級綠色建筑數量,因地制宜推進城鎮老舊小區綠色化改造,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科學引導農村自建住房采用綠色建筑技術及綠色建材,綠色建筑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完善,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全面推廣,逐步形成全市綠色低碳發展氛圍。

三、重點工作

(一)全面推動綠色建筑發展。

一是繼續嚴格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二是強化綠色建筑監督驗收工作。加強對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情況日常監督及竣工驗收監督。三是大力倡導住宅全裝修交付,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項目應率先采用裝配化裝修技術,推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一體化設計和協同施工。鼓勵房地產開發項目實施裝配化裝修,推行菜單式裝修方式,滿足居民個性化需求。四是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改變由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管理模式。由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按照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程序分別頒發二星、一星綠色建筑標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鼓勵新建和改造綠色建筑項目的建設單位、運營單位申請綠色建筑標識。建立標識撤銷機制,對弄虛作假行為給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銷標識處理。(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裝配式建筑發展。

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和鋼結構建筑,積極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建設。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建設。在所有新建建筑中推廣使用預制隔墻板、疊合樓板、樓梯等部品部件。

  全市行政區域內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在出讓和劃撥的地塊項目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的選址意見書等相關材料中備注實施裝配式建筑的要求。在辦理規劃審批(驗收)時,對采用裝配式方式建設且裝配率達到 50%(含)以上的商品房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積 3%給予獎勵,不計入項目容積率。建設單位應遵照項目地塊用地規劃條件、出讓合同、選址意見書等文件按我市裝配式建筑評價要求開展裝配率預評價并組織實施。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提高裝配式建筑標準化水平,推動裝配式構配件通用化。鼓勵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和施工安裝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對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實行駐廠監造制度。(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

一是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有關要求,加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廣力度。對單宗土地面積達到 100 畝以上出讓、劃撥居住建筑地塊或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項目,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積不低于地上建筑面積的10%,對采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設的項目,因墻體保溫等技術增加的保溫面積,按其地上建筑面積 9%給予獎勵,獎勵的建筑面積不計入項目容積率核算。以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辦公、學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設的公租房、專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則上按照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標準規劃、建設和運行。二是積極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建設,完成 2021年新開工建設 20 萬平方米,2022 年新開工建筑面積增速不低于10%的工作任務,各縣(市、區)要加快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建設,迅速形成規模化推廣格局。(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推動綠色建材應用。

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認證和推廣應用,研究建立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制度機制和政策措施,推動政府投資工程中優先選用綠色建材,逐步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建立綠色建材數據庫和信息采集、共享機制,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構建綠色建材公共服務系統,發布綠色建材評價標識、試點示范等信息,構建綠色建材選用和質量追溯機制。圍繞綠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業發展方向,加強建筑工程設計規范與綠色建材產品標準的聯動,研究綠色建筑技術和綠色建材的有機結合,在各類試點示范工程和推廣項目中,進一步明確對綠色建材使用的規定。加強綠色建材生產應用與綠色建筑發展、綠色城市建設的內在聯系,加強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協調機制,強化部門聯動,開展綠色建材行動檢查。(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整合現有資源,在城鎮老舊小區的完善、提升改造和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中,統籌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采集點的建設,及平臺的管理,擴大平臺覆蓋范圍,逐步將本地區所有重點用能建筑和政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納入能耗監測,推進新建綠色建筑能耗監測建設。探索應用 5G技術構建能源綜合管理數字化平臺,對節約能源資源和用戶滿意度等綠色運營效果進行監測和改進,強化數據分析與應用,發揮數據對用能限額標準制定、電力需求側管理等方面的支撐作用。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定期開展運行評估,積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引導用戶合理控制室內溫度,降低建筑運行能耗。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區,要滿足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標準,達到國家規定的雨水徑流控制率指標要求。

  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試點推進光伏、空氣源熱泵項目建設,推動地熱資源保護性開發利用,因地制宜推廣淺層、中深層地熱能供熱。加強工程建設中可再生能源設備安裝監督檢驗,編制和修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設計、施工、驗收標準、規程及工法、圖集,完善各類標準規范。(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

以人為本,結合疫情常態化防控需求,在星級綠色建筑中,選擇有意愿的項目開展健康建筑應用試點,以居住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滿足居住者生理、心理和社會多層次的需求,為居住者建造健康、安全、舒適、環保的高品質住宅。以點帶面,推動住宅健康性能的提升。(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推動金融服務助力綠色建筑發展。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高于最低等級綠色建筑標準的新建綠色建筑自住住房或者新建全裝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上浮至 72 萬元。探索完善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的政策,推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開展試點項目建設,積極申報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試點城市。(責任單位∶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保定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加強技術研發推廣。

支持研發和推廣與綠色建筑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服務。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推動與綠色建筑發展相關的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企業研發機構的建設,積極申報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筑工業化技術的結合、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推進數字化設計體系建設,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一體化集成設計。探索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系、混凝土澆筑、鋼構件下料焊接、隔墻板和集成廚衛加工等工廠生產關鍵工藝環節為重點的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探索建立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

嚴格落實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的相關要求,開發面向購房人的綠色住宅信息發布平臺,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逐步推動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試點推動"一戶一檢測",使購房人安心收房,放心住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建立新建綠色建筑信息共享機制。

不斷完善綠色建筑信息管理平臺,加大宣傳推廣力度,理順綠色建筑項目審批、項目監管和違法行為處罰的管理機制,消除各主管部門之間、各建設管理環落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實現綠色建筑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信息共享。(責任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直接指導下,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牽頭組織本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認真落實保定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制定本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計劃,明確指標,細化任務,提出具體措施,落實支持政策。

(二)嚴格目標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本地區推進綠色建筑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研究和部署,協調解決具體問題,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推進綠色建筑工作落實到位。將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目標,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等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市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對各縣(市、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工作落實情況和取得的成效進行年度總結評估。各縣(市、區)住建局等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綠色建筑創建成效評價,接受省、市相關工作評估,及時總結當年創建進展情況和成效,形成年度報告,每年 11月15 號前報市住建局。

(三)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綠色建筑發展財政投入和獎補力度。市財政部門每年統籌安排綠色建筑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綠色建筑發展研究、一星級項目市級評審、信息平臺建設維護、宣傳培訓、技術與產品研發等獎勵。市住建和財政部門要積極組織做好高星級綠色建筑的申報、獎勵審核等工作,積極申報部委相關試點城市,爭取上級優惠政策和獎勵資金。

(四)加強宣傳培訓和技術交流。

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公眾對發展綠色建筑重要性的認識,引導全社會推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模式,為發展綠色建筑營造良好氛圍。要對相關主管部門監管人員及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從業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增強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綜合能力。推動建立綠色建筑產業和技術集中示范基地,打造全省綠色建筑示范窗口。積極開展綠色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學術交流、技術研討等活動,加強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全市綠色建筑技術與管理水平。

  (此件公開發布)

  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發

山東濰坊七部門印發《濰坊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

附件

濰坊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計劃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我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關于印發〈山東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建節科字〔2020〕65 號)要求,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創建目標

2020年-2022年,全市新增綠色建筑2000萬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到90%以上,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綠色建材應用進一步擴大;城鎮新建建筑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達到 30%,

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加快推進;建筑能效水平進一步提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發展扎實推進;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全面推廣,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創建活動,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加快形成。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1.科學編制發展規劃。

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組織編制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科學確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總體發展目標、發展定位、技術路線和規劃控制要求,報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

2.綠色建筑全面實施。

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建筑面積大于 20 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按照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和綠色智慧住區標準建設。加強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全過程監管,確保綠色建筑標準落實。

3.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規范開展。

加強綠色建筑標識管理,積極組織開展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工作。制定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規范開展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評價工作。建立標識撤銷機制。

4.推動綠色城市建設。

城鎮新區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整合政策資源,打造具有引領作用的綠色城市示范。加速推進已獲批省級綠色生態示范鎮建設,全面按照《山東省綠色生態示范鎮建設指南》落實相關指標,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鎮申報。

(二)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5.新建建筑節能深入推進。

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相關標準,健全建筑節能閉合監管機制,確保節能工程質量。積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管系統建設,新建及改造的 5000 平方米以上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嚴格按照《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要求安裝用能分項計量裝置并安裝節能監測系統。推行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開。

6.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有序實施。

穩步推進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完成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創建任務。結合清潔取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筑節能。

7.建筑用能結構持續優化。

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切實抓好太陽能光熱一體化工作,全市 100 米以下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實行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施工、驗收。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優先使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制冷,鼓勵大型辦公建筑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裝置。

8.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

落實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推動“滲滯凈用排”等設施建設改造。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和噴灌微噴等節水技術,提高雨水、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利用比率。

9.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

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創建住宅健康性能示范。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開發、設計、施工、物業服務、建材設備生產等市場主體,開展健康建筑技術研究,推動綠色健康技術應用。

(三)推動建造方式革新

10.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新建項目在土地招拍掛階段要明確采用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和裝配率要求。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裝配式建筑標準建設,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扎實推進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提高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水平。推動裝配式裝修,提高全裝修質量和標準,并逐步達到裝配化裝修要求。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綜合實力,進一步提升建造質量和水平。

11.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

城鎮建筑和市政工程積極推廣綠色施工,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建設工程率先推行綠色施工,積極創建工家級和省級綠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積極響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全面提高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質,積極爭創省級、國家級示范稱號和獎勵。

12.推動綠色建材應用。

推進綠色建材評價認定和推廣應用,制定推廣應用政策措施,鼓勵采用綠色建材采信數據庫中的產品,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建筑工程和高星級綠色建筑優先使用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產品,提高城鎮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加快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市公用設施、公共建筑優先采用再生制品。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企業和工程,發展新型綠色建材。

13.推進科技創新。

鼓勵建筑業企業成立技術研發部門,自主或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聯合開展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推動建筑業企業科技進步和轉型升級。加大住房城鄉建設科技計劃對綠色建筑科技研發支持引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建筑科技成果和工程項目申報綠色建筑創新獎、華廈技術獎及科學技術進步獎等獎項。

14.提升智慧化水平。

推進 BIM 技術應用水平,新建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及設計、施工、運營全面推廣 BIM 技術。探索5G、物聯網、人工智能、建筑機器人等新技術在工程建設領域應用是,促進建造方式“智慧”升級。推廣智慧住區建設模式,提升住區管理智慧化、精細化水平。

(四)建立使用者監督機制

15.積極推行使用者監督。

按照國家和省部署,以星級綠色住宅為重點逐步建立使用者監督機制,適時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

16.加強購房人技術指導。

制定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指南,為購房人進行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驗收提供可遵循、可操作的方法依據,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要在黨委、政府指導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創建實施計劃,細化目標任務,落實支持政策,發揮公共機構特別是黨政機關示范表率作用,確保綠色建筑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各縣(市、區)創建實施計劃請于 2020 年 11 底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強化財政金融支持。

各級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資金要加大對創建行動支持。完善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政策環境,推動綠色金融債券發行,支持金融機構將募集資金投向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和裝配式建筑等建設領域;引導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創新,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完全功能耗建筑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納入高質量綠色發展項目庫,針對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爭取綠色發展基金支持,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創建工作。

(三)強化績效評價。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工作落實和成效開展年度總結評估,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綠色建筑創建成效評價,并形成年度報告,于每年 10 月底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強化宣傳引導。

各級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活動載體,組織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普及綠色建筑知識,宣傳創建行動成效,倡導綠色生活理念,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要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作用,積極組織群眾參與,通過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創建的社會氛圍。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2020年12月30日印發

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

關于加快推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

菏建辦〔2020〕165號

  各縣(區)住建局、發改局、教育(教體)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人民銀行(菏澤市)各縣區支行、分管營業管理部,菏澤銀保監分局各縣區監管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區管理部,開發區、高新區建設局,牡丹區、曹縣建筑工程服務中心,各銀行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加快我市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舊動能轉換,促進建筑工業化全面發展,根據《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省政府令第 32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 號)、省住建廳等 13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魯建節科字〔2020〕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大力發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使菏澤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走在全省前列。2021—2022 年,全市新建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面積60 萬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面積20 萬平方米以上;

培育2家以上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龍頭企業,推動建設1個鋼結構裝配式部品部件標準化生產基地和2個以上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產業園區;鼓勵新建、遷建農房、農村危房改造等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設。全市范圍內新建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項目均應符合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相關要求,裝配率不低于50%。

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逐年提高,2021一 2025 年,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新開工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要分別達到 8%、11%、14%、17%、20%以上。

二、推廣范圍

  自 2021年1月1日起,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為主導的保障性住房、周轉住房、圖書館、展覽館、辦公樓、寫字樓、學校、醫院、幼兒園等及其他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等項目選用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 城市規劃區內的總建筑面積在 10 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采用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 8%。

三、重點任務

(一)編制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編制《菏澤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明確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重點發展區域和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等內容;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結合本區域工作實際,牽頭組織編制本縣區的綠色建筑專項規劃,落實好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要求,明確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等控制性指標,分年度將控制性指標納入土地供地計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根據專項規劃擬定可操作的年度建設計劃。專項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要向社會公布,抄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查。

(二)創新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設計。

要充分發揮設計的先導作用,推廣鋼結構裝配式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統籌生產、設計、施工等各環節標準協調。在工程設計中積極采用鋼結構裝配式結構技術體系,大力提升勘察設計人員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能力。推行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標準化設計,優先選用標準化戶型、型鋼產品和配套部品,避免二次設計。結合實際培育一批熟練掌握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產業核心技術的設計企業。

(三)推動工程總承包(EPC)模式應用。

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為主導項目原則上采用設計與施工一體化、結構與裝修一體化以及部品部件生產與施工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促進科研、設計、部品生產、構件運輸、施工、運營維護等融合互動發展,推進全市部品部件信息庫和質量可追溯系統建設,促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各縣區應充分發揮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支撐作用,引導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及相關產業園區合理布局,鼓勵鋼結構生產企業提升預制裝配式構件、部件的生產能力和水平,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筑產業鏈,提高技術集成水平,積極創建國家或省級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基地。

(四)提升住宅品質。

發揮鋼結構跨度大、空間可自由分割、梁柱截面尺寸小等優勢,鼓勵開發供應靈活可變戶型,提高住宅得房率,滿足多樣化、個性化居住需求。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全面推行全裝修,實行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大力發展裝配式裝修,提倡菜單式裝修,鼓勵精裝修交房。推廣應用綠色建材、集成廚房、集成衛生間、集成管線、同層排水等先進適用技術,提升住宅綠色、健康、舒適品質。

(五)推廣綠色建材。

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應積極采用綠色建材,推廣使用節能環保新型建筑材料和高性能節能門窗。鼓勵建材研究、設計和生產企業組成聯合體,在自主開發應用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的同時,積極引進適合菏澤環境要求的優質綠色建材。

(六)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加強對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項目從報建、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到竣工驗收備案的全過程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部件生產、監理等單位質量安全相關責任。建立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檢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裝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質量終身責任,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管理,強化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部品部件進場檢驗及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等制度。

(七)試點示范先行。

各縣區要結合本縣區實際,以公共建筑和商品住宅為突破口,穩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努力創建國家級示范城市,以試點、示范帶動我市建筑業轉型發展。有條件的地區要以政府投資項目和省、市重點項目為切入點,進行鋼結構裝配式建造項目試點,積極培育并重點扶持一批創新能力強、工程技術和信息化水平高的技術研發、部品部件生產和工程研究、設計、建造專業企業和一體化集成企業。

四、加大扶持力度

(一)嚴格把控源頭。

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明確綠色建筑和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要求;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綠色建筑和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等級標準;設計單位應當按照綠色建筑和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等級和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強化用地保障。

新建民用建筑應根據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在建設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與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所占項目面積比例等有關控制性指標,并在土地招拍掛出讓公告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在建設用地計劃中,重點支持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和示范基地建設用地。

(三)加強審批過程管理。

發展改革、行政審批部門在項目立項時須明確按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比重以及裝配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中就項目的建筑節能、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等方面應明確項目建設條件意見;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根據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的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實施內容,對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專篇納入設計方案聯合審查范圍;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在核發項目規劃許可證時,依據聯審后的項目設計方案等材料,對落實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有關指標情況予以核對,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對符合條件而不采用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的項目,各監管業務主體嚴格把關,不予受理施工圖數字化聯審、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聯合竣工驗收申請等。對滿足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住宅項目,并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建筑項目,投入的開發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額的25%以上、施工進度達到正負零,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撥付節點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下調10個百分點。

(四)加大資金支持。

市財政及各縣區政府要加大對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資金支持力度,將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和開展裝配式建筑的技術攻關、專項課題研究和人員培訓等能力建設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優先予以保障。

(五)加大金融支持。

加大金融支持,支持銀行和地方金融機構對開發項目、裝配式建筑企業給予綜合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裝配式建筑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拓寬抵押質押的種類和范圍,并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貸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傾斜。

  推進裝配式部品部件評價標識信息納入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授信等環節的采信系統。公積金中心優先與開發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企業合作,對購買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公積金借款人優先放貸。

(六)創新服務機制。

一是推廣采用設計、施工、生產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模式,根據山東省住建廳《關于開展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招標投標試點工作的意見》(魯建建管字〔2018〕5號)等文件要求,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 對只有少數企業能夠承建的項目,按規定可采用邀請招標;對需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建造的,按照規定可不進行招標。二是兩年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可減半交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三是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項目在評優評獎時優先考慮,相關參建單位在市場主體信用考核中給予加分獎勵。四是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工程不予停工,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停止運輸作業。

(七)加強科技創新。

將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列為市科技創新體系重要內容,發揮市級科技發展計劃、重大專項及科技創新平臺對裝配式建筑技術產品研發的引導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鋼結構裝配式建筑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

(八)鼓勵項目應用。

鼓勵社會項目積極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到 2021年底前,按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且滿足國家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認定標準的,其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積可按一定比例(不超過規劃地上建筑面積的3%)不計入容積率核算,各縣區具體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共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配套措施,密切協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各縣區要建立健全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人民銀行支行、銀保監督等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制定鋼結構裝配式的發展方案,明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激勵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

(二)強化督導推進。

把發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作為推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制定年度計劃,分解工作目標,明確主體責任,加強督導檢查,推進工作有序發展。

(三)強化隊伍建設。

組建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專家庫,為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重要技術支撐。在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增加裝配式建筑內容,將裝配式建筑專業崗位、工種納入職業技能培訓范圍,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型。培養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設計、部品生產、施工、管理等相關專業人才,鼓勵相關高新技術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合作,聯合開發、設置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相關課程。

(四)強化引導宣傳。

建立政府、媒體、企業與公眾相結合的推廣機制,讓公眾更全面了解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對提升建筑品質、宜居水平、環境質量的作用,提高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在社會中的認知度、認同度。通過舉辦全市施工現場觀摩會,向社會推介誠信企業、先進技術、放心產品。營造各方共同關注、支持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

  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菏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菏澤市教育局

  菏澤市科學技術局

  菏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菏澤市財政局

  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菏澤市生態環境局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菏澤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菏澤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菏澤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菏澤監管分局

  2020年12月15日

  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0年12月15日印發